贵阳: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执行已一年发布时间:2014-5-14 10:19:16 来源:苗木 点击:0
作为全国首部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于2013年5月1日正式施行。昨日起,贵阳市人大常委会正式启动为期一周的《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条例》执法检查,将兵分七组,通过实地检查调研、座谈走访等方式,了解《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贵阳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表示,接下来的一周,常委会将根据生态文明建设司法保护、生态文化体制和产业、生态文明建设项目(高新技术产业项目、节能减排项目等)、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人才队伍建设、生态体系建设和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信息公开这七大方面内容,分为七个检查组,对法规及相关意见、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执法检查。 此外,记者昨日从相关会议上获悉,今年,贵阳市将推进十项重点改革,推动《条例》更好贯彻落实。具体为:将大力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生态环境保护第三方治理管理制度、生态环境空间保护制度、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实施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点推广机制、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制度和执法联动机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测监控体系建设等。 本文由苗木行情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原文链接:http://www.zgmiaomuw.com/nr/news/44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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