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万宝新区道路绿化景观工程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5-1-4 9:58:43 来源:苗木网 点击: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娄底市万宝新区众园路(静安街)道路绿化景观工程已由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娄发改[2011]6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娄底市万宝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娄底市万宝新区众园路(静安街)道路绿化景观工程; 2.2建设地点:万宝新区众园路; 2.3规模:约220万元。 2.4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其中绿化20天); 2.5质量要求:达到《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保修要求:国务院[2000]279号令; 2.7招标范围:娄星南路-娄底大道(K1+156.935-K2+729.3)静安路(扣除百弘学府城人行道约750米)两侧绿化带苗木栽种,园路、小广场、公交站台铺装园林小品集人行道行道树栽种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园林绿化项目经理,且无在建工程; 3.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0]109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拟任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以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最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无在建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 3.6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8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话); 3.9投标申请人、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自2013年12月30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资格审查方式按娄政发[2010]10号文要求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及押金 5.1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为:人民币壹拾陆万元,两项资金合计为人民币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托管账户。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01月18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以托管账户的入账回单为准。托管账户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娄底分行兴城支行,银行账号:1913010129100079722。递交投标保证金及押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万宝新区众园路(静安街)道路绿化景观工程”,如果没注明的,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5.2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和押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4年12月31日~2015年01月19日时止,自行在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ldjs.gov.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01月19日09时00分,地点为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娄底市市政府东侧)四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必须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当面签署诚信承诺书并加盖公章,交验相关原件并签字;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娄底日报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万宝新区分局。 招标人:娄底市万宝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文由苗木求购信息整理发布。转载请注明原文链接:http://www.zgmiaomuw.com/nr/news/7712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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